专业团队

范家碧 律师 资深合伙人

范家碧律师是香港范家碧律师行(下称“我行”)的创办人及高级合伙人。范律师凭借其在香港40年的律师执业经历及专业知识,在民事诉讼及国际仲裁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及经验,范律师目前任我行诉讼部门主管。

 

范律师现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英格兰和威尔士最高法院律师,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律师及大律师,新加坡律师。

 

对于上诉至香港枢密院和终审法院的一些复杂诉讼案件,包括涉及金额巨大或有较大影响力或对公众极为重要以及复杂的跨境或多个司法领域的国际商业仲裁案件,范律师是极少数拥有处理前述案件经验的法律界人士之一。此外,范律师经常在各类研讨会中演讲,同时亦是被香港律师会认可,为该会律师及实习律师的持续性专业发展课程进行授课指导。

 

除法律专业外,范律师已完成其航空学硕士学位,该学位课程包括国际航空和空间法、航空安全和航空事故调查、航空法规和安全系统管理、航空战略管理、航空研究方法、专业航空的人为因素等等。

 

范律师于2008年6月被新西兰梅西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她驾驶固定翼飞机和直升机,并持有相关私人飞行员执照和不同类型的签注。

 

鉴于范律师自1995年至今所拥有的航空领域知识及经验,其对以下事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服务,例如申请安排飞行航线许可证、申请民用航空监管机构的航空经营证书以及相关的法规和要求;购买及销售飞机;飞机融资及租赁、登记、安全、执法;航空事故调查;涉及航空犯罪以及与航空有关的索偿及诉讼。

 

 

范律师根据她的研究已撰写了一本名为《航空意外事故调查:人为因素和法律挑战》的书籍,并由我行于2022年第三季作慈善用途出版。

 

范律师亦是名为《业务在香港,投资在中国大陆》电子书籍的作者之一,该书已于2018年更新及再出版,主要针对打算将商业事务或亚洲区总部设在香港,并以此开拓香港和中国大陆市场的外国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和商务人士。该书主要分为以下部份:

 

1)在港营商:投资中国大陆的大门;

2)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进入中国市场的跳板;

3)在中国大陆设立投资主体;

4)香港法律体系概要;

5)新公司条例(第622章)摘要;

6)商标、版权、设计和专利在香港与中国大陆受到的保护;

7)国际仲裁:为何选择香港?

8)香港调解概况;

9)香港作为飞机租赁中心的竞争优势;

10)香港飞机注册概要。

 

这本电子书的2020年新版本已于2020年3月出版。该书将提供以上十个部份的最新信息,以反映去年的转变。此外,该电子书已加入以下三个新部份:

 

11)劳工法律简介;

12)于香港交易所上市指南;及

13)  同股不同权结构及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快速通道。

 

这电子书再于2022年5月及 2023年9 月出了更新版,新增了第14章。

 

14)香港的競爭法。
 
 
本電子書旨在為香港注册慈善機構Lily Fenn博士教育基金會有限公司籌集資金,為即將畢業的大學生或年輕大學畢業生(畢業後3.年內)提供青年飛行獎學金和法學碩士獎學金,以獲得私人飛行執照(飛機)或法律碩士學位, 以及捐贈被稱為“Lily Fenn博士法律科技獎”的獎項。
 
 
 
 
范律师被美国加利福尼亚阿姆斯壮大学授予法学荣誉博士;同时为表扬她在法律界及航空界的成就,其在2007年2月11日被授予世界杰出华人奖。

 

教育及法律资质:

 

◊  1981年香港大学,法学学士

◊  1982年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

◊  2007年加利福尼亚阿姆斯壮大学,法学荣誉博士

◊  2008年新西兰梅西大学,航空硕士

◊  1984年起任香港高等法院律师

◊  1984年起任香港律师会成员

◊  1988年起任英格兰及威尔士最高法院律师

◊  1989年起任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律师及大律师

◊  1991年起任新加坡律师及辩护人

◊  2006年起任香港婚礼监礼人

 

任命公职:

 

◊  前任投标审裁委员会副主席(根据WTO协议、GPA协议及CEPA协议规定)

◊  前任香港法例第603章《产品环保责任条例》上诉委员会副主席

◊  前任律师纪律审裁委员会委员

◊  前任上诉委员会(建筑物)主席

◊  前任入境审裁委员会委员